遗产继承放弃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标题:
通常为“放弃遗产继承承诺书”或“遗产继承权放弃声明书”。
声明人信息:
包括声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说明声明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例如父母、子女、配偶等。
遗产详情:
明确声明人拥有继承权的遗产类型、位置、价值等详细信息。
放弃声明:
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并声明永不反悔。
落款:
由声明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可以引用《民法典》相关条款作为法律依据,例如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关于继承开始和放弃继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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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继承承诺书
本人,(声明人姓名),性别,(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现居住于(住址),特此声明如下:
本人之父/之母(被继承人姓名)已于(死亡日期)去世,遗留下位于(遗产地址)的房产(或其他遗产详情)。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本人特此声明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永不反悔。
本人放弃的遗产包括上述房产的全部继承权,其他遗产继承权本人保留。
声明人签名: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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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必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法律效力和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