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部验收流程如下:
施工单位自检与申请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后,进行自检并确认合格。
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监理单位审查与决定
监理单位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签署意见。
确定验收时间与地点
项目管理单位将确定的验收时间、地点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召开验收会议
召开验收会议,通过验收鉴定书。会议应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
现场检查与评定
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
讨论与通过验收鉴定书
在验收会议上,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验收结论与备案
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建议:
施工单位应确保自检质量,提前与监理单位沟通验收安排,确保验收会议顺利进行。
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验收申请,确保验收过程规范、公正。
建设单位应积极参与验收会议,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