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红字发票的步骤如下:
1.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系统。
2. 选择“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进行填报。
3. 填写必要的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4. 选择红字发票的原因,如误开、退货、销售折让等,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如适用)。
5. 核对申报数据,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6. 提交信息表,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7. 审核通过后,将信息表连同原发票一同提交给税务局。
8. 税务局审核无误后,开具红字发票。
请注意,如果是销项红字发票,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冲红发票的金额和税额以负数形式填列。如果是进项红字发票,则按正数进项税额减去负数进项税额之后的税额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