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会保险稽核的步骤如下:
准备资料
身份证
银行工资流水(2份)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地税局打印,2份)
公积金查询单
提交申请
填写社保稽核投诉表格,并将上述资料随表格一起提交。
受理与调查
稽核科受理申请,并进行调查。
结果通知
稽核科出稽核结果,并通知公司。
公司同意缴纳社保费用后,个人部分个人拿,公司部分公司缴纳。
若公司不同意缴纳,可以选择法院起诉。
特殊情况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稽核前3日将相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稽核过程中,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
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并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整改与监督
对于稽核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完成稽核。
若发现违反法规行为,将要求被稽核对象限期改正,并提交相关资料。
稽核结束后,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被稽核单位其稽核结果,并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
建议:
在办理社保稽核时,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稽核。
若公司存在不合规行为,应尽早与稽核部门沟通,并按照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