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办理准生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的婚育证明,需要村(社区)和乡镇计生办鉴章。如果一方为县外户口,还需户口在外县一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县级部门鉴章。
如果是生育第一胎,无需再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部分情况下需要)。
领取生育服务证
到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
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如果双方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需要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材料并办理
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生委盖章。
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婴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生育登记
夫妻双方携带所有准备好的材料到计生办办理登记即可。现在并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但要进行生育登记。
办理过程中,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盖章,最后领取生育登记证明。
注意事项
办理准生证的时间最好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
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通过以上步骤,农村夫妻可以顺利完成准生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