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挂失流程如下:
前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或原房地产交易中心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如实填写遗失声明表单,详细描述遗失的经过、时间和地点。
办理挂失手续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会出具挂失证明,这是后续补办新房产证的重要依据。
查询房屋档案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房产档案馆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取得房产权属证明文件。
查询档案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查档费用。
刊登遗失声明
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宣告原房产证作废,防止他人冒用。
刊登遗失声明需要支付一定的刊登费用。
等待审核并领取新房产证
提交补办申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保所有信息正确无误。
审核通过后,等待6个月,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最后,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建议:
尽快办理挂失手续,防止他人冒用房产证。
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费用收据,以便后续补办过程中使用。
如果原房产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情况,需要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