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计生关系,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户口迁移与计生关系迁移
户口迁移时,计生关系可以一并迁移。需要先到原籍地村委会申请迁移计生关系,然后由镇计生办通过全省计生网络进行网上迁移。如果是跨省迁移,则需要原籍地村委会出具计生证明,再经镇计生办盖章后送迁入地村委会登记迁入。
计生关系随户口走
计生关系通常随户口迁移,即户口在哪,计生关系就转到哪。新迁到的户口地可能会要求提供之前户籍所在地的计生证明,然后才能办理准生证。
在新单位或户口迁移后申请
在新工作单位确定或户口迁移完成后,需要到新的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原计生关系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和新的关系接收地人员会在网上通过WIS系统完成其余的工作。
办理生育证
办理生育证需要通过WIS系统打印,如果管理地和审批地不一致,则可能无法通过系统打印。女性结婚后应主动到单位计生部门或户籍地的村(居)委会填写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申请纳入系统管理。
办理计生关系证明
办理计生关系证明需要提供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节育证明等材料,并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如果是市外迁户人员,则在拟入户口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组织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组织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体检、随访服务工作,并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询问、指导和技术服务。
建议:
在办理计生关系时,建议提前咨询迁入地或迁出地的计生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迁移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