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办理社保转移的步骤如下:
办理停保手续
让原来的单位给你办理停保手续,部分地区需要在同一时间办理就业备案的解聘。
原单位会在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
办理社保增员
到新的工作单位办理社保增员,提供原来的社保编号就可以了。
每个人的身份证只对应一个社保编号,所以不用重新开户。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完成转移接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
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咨询与办理
如果不确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专业人士,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
通过以上步骤,你可以顺利完成辞职后的社保转移手续,确保社保权益的连续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