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票联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补开发票
联系供货方或服务方,请求补开发票,确保新发票的金额、项目与原发票一致。
申请发票认证
如果抵扣期限未到且销售方愿意协助,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认证,认证通过后可继续享受抵扣。
记录丢失情况
在发票台账上详细记录丢失发票的情况,包括开票日期、金额、抵扣项目等信息,以便后续查验。
使用复印件作为凭证
如果同时丢失了发票联和抵扣联,可以使用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报告税务机关
发现发票丢失后,应当立即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获取证明文件
如果丢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且丢失前未进行认证,需要销售方提供专用发票复印件,并由当地税务部门审核后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
红字冲账重开发票
若丢失的是普通发票,可以复印存根联并盖章入账,设置发票登记本追踪发票信息,向客户送达并回签确认。对于增值税票,需复印存根联并确认,报税务局出具未抵扣税证明,再红字冲账重开发票。
查询发票信息
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丢失发票的信息,并截图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措施,并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相关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