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办理身份证,可以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户籍居民:提交居民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
省外户籍居民:提交居民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换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户籍居民:提交原居民身份证。
省外户籍居民:提交原居民身份证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补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户籍居民:提交居民户口簿、护照、驾照、江苏省居住证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之一。
省外户籍居民:提交居民户口簿、护照、驾照、江苏省居住证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之一,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身份证首次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申请人如急需使用证件,可在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制证完成前,凭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同一受理点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以在本市选择就近的公安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或各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提交办证材料。
申请时可以选择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选择邮政快递送达。受托人代领证件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自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
办理费用
丢失补领的,每证40元。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选择合适的受理点进行办理。如果需要邮寄服务,务必确认好邮寄地址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