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税的缴纳方式如下:
税额计算
应纳房产税税额 = 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 新购住房单价 × 70% × 税率。
税率根据房屋单价有所不同:
如果新购住房的单价不超过91954元/平方米,适用的房产税税率为0.4%。
如果单价超过91954元/平方米,适用的税率为0.5%。
征收对象
非上海居民新购住房。
上海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免税面积
居民家庭人均有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人均超过60平米以上的面积属于应税面积,需要交房产税。
缴纳材料
自有房产:身份证、房产证。
租赁房屋:身份证、房东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协议及付款证明。
缴纳地点
税务专窗:上海市各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专窗或税务局办税服务个人住房房产税专窗。
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邮政储蓄银行。
缴纳流程
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
提交房产交易合同、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等。
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纳税人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建议:
购买新住房前,先了解清楚自己的住房情况,确保符合免税条件,避免不必要的税务负担。
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的购房合同、完税凭证等文件,以便在申报时能够及时提供。
注意每年的申报缴税截止日期,确保按时完成税款缴纳,避免产生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