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入党申请书中的社会关系部分时,您应当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家庭主要成员
包括您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含养子女),以及与您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
主要社会关系
指的是与您联系密切或对您影响较深的非直系亲属,如兄弟姐妹、叔叔、伯父、舅舅、姨等。
也可能包括岳父母、公婆、伯、叔、姑、姨、舅、甥、侄等。
与您关系密切或受您影响较大的亲友、老师、同学等也可以包括在内。
注意事项:
在填写时,确保将“家庭主要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区分开来,不要混淆。
对于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的政治历史问题、错误或刑事处分情况,应明确说明,并表明您的态度。
对于直系亲属,通常需要函调两三个以了解其情况。
社会关系的称谓应规范,避免使用地方习惯称呼或含义不清的称呼。
如果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参加党派组织的,应注明其党派归属。
对于工作单位,应详细写明单位、职业(职务)和政治情况。
请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指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党组织或相关部门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