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牌匾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性的步骤和所需材料,供您参考:
准备申请材料
门头广告牌匾建设申请表。
景观广告设置效果图和现状图。
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建筑装饰装修检查表。
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门前五包协议书、民族事委员会蒙汉文字翻译审批表等。
提交申请
有申请单位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店招店牌设置地的区城管办提出申请。
在蒙速办或其他相关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
审批流程
区城管办经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移交区规划等部门审批。
相关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区城管办汇总各相关部门意见后作出相应的设置许可决定,并报市城管办备案。
现场勘查和备案
责任中队踏勘现场情况,核实门头牌匾设置的具体位置、尺寸、施工起止日期及收费标准等。
申请者填写《门头牌匾办理通知单》,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备案。
验收和发证
设置完毕后,由区城市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发放《门头临时设施设置许可证》,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建议您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