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携带面膜的数量限制如下:
总价值限制:
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旅客携带的化妆品总价值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因此,如果你携带的面膜总价值超过这个数额,就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数量限制:
虽然具体数量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建议携带的面膜数量不要过多,以免引起海关的注意和盘查。一般来说,携带几盒面膜(如三四盒)是完全可以的,但如果要携带更多,建议分装成小份,并且确保总价值不超过5000元。
液体化妆品限制:
对于液体化妆品,如面膜中的精华液等,每瓶容量不能超过100毫升,并且所有液体物品需要放在透明的可再密封的塑料袋中,每人每次只能携带一份。
综上所述,建议携带的面膜数量在合理范围内,并且确保总价值不超过5000元,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