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夫妻分居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感情不和: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不再共同生活。
2. 分开居住:夫妻双方不再共享同一生活空间,即不在同一个住所内居住。
3. 不履行夫妻间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性生活、经济支持等方面,双方互不履行夫妻间的相互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常年异地居住并不一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除非这种异地居住是因为感情不和。此外,即使夫妻双方住在不同的房子里,但如果他们之间的关系良好,共同承担家庭责任,这种分居可能不会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证明分居的证据可以包括:
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
书面分居文书及邮寄凭证;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分居事实的证据;
证人证言,但需有辅助证据支持。
分居满两年以上,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作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之一。然而,分居满两年并不自动导致离婚,而是需要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