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款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结算方式及其计算方法:
按月结算
预支和正式结算:按月结算的项目通常在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进行正式结算,并在工程竣工后进行最终清算。适用于多数建筑安装工程,特别是跨年度施工的项目,在年终还需进行工程盘点并办理年度结算。
竣工后一次结算
适用范围:建设期较短或合同价值较低的项目,如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可以选择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即工程价款在每月月中预支,待工程竣工后再进行一次性结算。
分段结算
适用范围: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工程价款可以在每月预支。
目标结算方式
适用范围: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最终清算
跨年项目的年度结算:对于跨年施工的项目,在年终需进行工程盘点并办理年度结算。
示例计算
以实际总造价、已支付总额和质保金为例,竣工结算款的计算公式为:
[
竣工结算款 = 实际总造价 - 工程款已支付总额(按支付比例计算) - 质保金
]
例如,实际总造价为200万元,质保金为3%,进度款按90%支付,则:
[
竣工结算款 = 200万元 - 200万元 times 90% - 200万元 times 3% = 200万元 times (1 - 90% - 3%) = 14万元
]
注意事项
合同约定:
工程结算款额的计算必须依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尊重合同当事人的约定。
计价标准和方法: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若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且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的前提是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建设合同的条件。
通过以上方式,可以确保工程结算款的准确计算,并符合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