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如下:
确认资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系统操作:
个体户需要登录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指引进行操作,填写必要的信息,并生成发票。
税务登记:
确保个体户已完成税务登记,拥有税务登记证明。
发票管理:
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请注意,税务机关不再为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此类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