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正常汇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要件包括《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和付款票据(现金、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补缴
补缴是指单位在正常汇缴后,对之前月份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
补缴手续与正常汇缴类似,需要提供相应的补缴说明和付款票据。
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网厅)办理
单位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公积金汇缴业务,包括实时结算和线下汇款两种方式。
实时结算:单位需与银行签订账户实时结算扣款协议,通过网厅办理汇缴登记后,系统会自动从单位银行专户扣款并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线下汇款:单位在网厅办理汇缴月份的变更业务后,按汇缴登记的金额转账至公积金专户,由公积金业务系统自动入账至单位暂收款。
通过管理部柜台办理
单位可以支取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存的单位住房基金,作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办理时需要填写《住房基金支取书》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并提供相应的转账支票。
线上操作指南
打开当地公积金网的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单位住房的公积金业务,按照提示进行单位网厅登录和汇缴管理操作。
线下操作指南
单位可以前往单位所在地的归集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
对于跨月或跨年的汇缴,单位需前往业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建议单位选择最便捷的办理方式,如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进行实时结算或线下汇款,以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