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东户口,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户口迁移流程
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特殊人群或情况
对于引进人才入户,申请人需网上填报资料并提交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提交给市、区人社局。人社局审核完成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户卡及批复。
对于投靠入户,如夫妻投靠,需要提供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等材料。
注意事项
办理户口迁移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某些情况下,如政策外生育,公安机关不会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户口迁移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缺少任何一个步骤都无法完成迁移。
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是基于最新的参考信息整理而来,具体操作可能因地方公安局户政科的具体规定有所差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