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金的基数计算方式如下:
基数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基数 = 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育基数 = 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
计算步骤
对于满一年的职工,生育津贴基数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对于不满一年的职工,生育津贴基数为当月的实际工资。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则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缴费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计算。
缴费基数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计算。
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产假天数为98天,则生育津贴 = 5000元 / 30天 × 98天 = 16333.33元。
若职工工资为2500元,低于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为3000元(5000元的60%),生育津贴 = 3000元 / 30天 × 98天 = 9800元。
通过以上步骤和示例,可以明确生育金基数的计算方法,确保生育津贴的准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