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接见规则如下:
律师会见
律师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会见函、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函。
在窗口办理完相关会见手续后,律师需要进入看守所的门禁系统进行会见。
家属会见
家属只能在人犯被判刑后接见,且需要出示身份证。
家属需要向看守所接待室提交探视申请,经过审查通过后,办理手续进入会见。
会见时需要携带会见卡,该卡只有服刑人员的亲属才有,但服刑人员的朋友可以跟随亲属一起去会见。
预约和排队
家属和律师可以通过线上预约和现场排队两种方式进行会见。
周六可以预约会见,但周六现场不排队会见。
接济衣物和生活费
家属可以邮寄或现场接济衣物和生活费,但必须凭接济单。
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不可以作为接济凭证。
其他注意事项
非律师无法见到当事人,必须委托律师进行会见。
律师在会见前需要准备好带话内容,并通过律师系统绑定相关材料。
会见时每次最高不能超过3000元,家属可以通过邮局汇款,并填写相关当事人的信息。
建议:
家属和律师在会见前务必了解并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和材料。
如果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