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的面积计算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每层的建筑面积是指每层外墙结构外边所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如果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米的,只计算一半的面积。
坡屋顶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米及以上至2.1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米的计算1/2面积。
门厅、大厅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米的应计算1/2面积。
其他区域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还是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篷还是独立柱雨篷,外挑出宽度超过2.1米的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宽度在2.1米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机房等,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米的应计算1/2面积。
测量与核对
在计算过程中,使用专业的测量工具,如激光测距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计算前应仔细核对建筑图纸,确保所有数据与设计图纸一致。
通过以上步骤和规则,可以较为准确地计算自建房的面积,确保计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