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退房流程如下:
发出退房通知
购房人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15天内办理手续
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后15日内,需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并将货款返还给购房人。同时,购房人需要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处理赔偿事宜
如果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开发商应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
法律途径
若开发商不同意退房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购房人可依法向所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由法院判决。
建议:
购房人在提出退房要求时,应确保所有通知和文件的形式和送达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购房人在整个退房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开发商的退款进度和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