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欠缴社保费用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补缴要求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3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滞纳金和罚款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逾期仍不缴纳,有关行政部门可能会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行政划拨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用人单位的存款账户,并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
法律途径
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提出投诉,要求调查和处理。
如果投诉无法解决,您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注销手续
如果公司确实无法支付社保费用,需要办理社保注销手续,但前提是公司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注销程序。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