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保险公司会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赔偿:
交强险赔付
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商业三者险赔付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和金额取决于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
侵权人赔偿
如果车主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或商业三者险的赔偿仍然不足以覆盖损失,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由车主(即侵权人)承担。
赔偿范围
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若受害人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理赔流程
车主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向交通队和保险公司报案。在交通队处理完现场并安顿好受伤人员后,车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包括索赔申请书、驾驶证、行驶证、误工证明、工资清单等。保险公司收到材料后,将进行理赔审核并确定赔付金额,随后向车主或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注意事项
建议伤者前往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程度评估,以便确定是否构成伤残及具体的赔偿金额。如果事故中找不到对方,车主需要到公安部门开具事故证明,然后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可能仅赔偿70%的损失。
通过以上步骤,保险公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车主在处理事故时,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和交通队,确保理赔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