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个人申请
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现单位的同意。
编制审核
携带相关材料(如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等)到调入单位上报编办,经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组织审批
调入单位将拟调人员请示、会议纪要、调动申请、调动审批表和用编审批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门、人社部门。
办理调动
人社部门开具调动通知和介绍信,接收单位人社部门开具接收函,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转移手续。
公示和通知
如果是从编制外调动到编制内,可能需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报到
调动人员按要求到新单位报到,完成调动手续。
对于跨地区调动,程序可能更为复杂,需要更高层级的人事部门签字同意,并且调动申请需经过双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协商和审批。
请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最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相应的调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