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证补办步骤如下:
提交补办申请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或药监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准备材料
填写《证书补发登记表》,并加盖当地人事部门意见。
提供执业药师证书遗失经过说明,并经单位核实盖章。
在当地公开发行报纸上刊登执业药师证书遗失声明。
提供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提供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缴纳费用
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药监管理部门的要求缴纳补办费用。
等待审核
提交所有材料后,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新的执业药师证书。
请注意,具体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药监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