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使用社保卡购买药品的流程如下:
外配处方购药
参保人持社保卡和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药品。
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
其他需要由个人缴纳的自付或自费部分,通过本人个人帐户(含共济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
自主购买
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自主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可以使用社保卡和本人个人帐户(含共济账户)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
线上购药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在线上平台购买非处方药品。
药品费用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配送费和包装费由个人支付。
支持北京市已备案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处方药购买
对于医生在院内开具的处方药,可以在开通了医保移动支付的医院通过手机线上进行支付购买。
对于医生开具的外配处方药,可以到定点药店刷卡或扫医保码购买。
请注意,医保支付有起付线,北京是1800元,超过这个金额的部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