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损点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几种方式:
事故双方协商
事故双方可以协商选择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定损机构进行定损。
交警部门指定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时可能会指定具有资质的定损机构进行定损。
保险公司合作
保险公司通常有合作的定损点,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派定损专员或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勘察和定损。
法院指定
如果事故涉及到诉讼,法院可能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指定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定损。
定损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报案
受害人或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
出示证件
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等。
现场勘查
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并初步定损。
索赔单证审核
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定损点损失确定
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
维修项目和时间确定
双方签字确认后,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定损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最终的赔偿额度能够公平且合理,并为后续的保险理赔环节提供支持。定损过程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保障事故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