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对工伤的报销流程如下:
工伤认定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费用报销
工伤认定通过后,工伤职工可以开始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通常情况下,医疗费用由单位先行垫付,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报销流程:
提交报销申请:持相关医疗票据(如病历、发票等)通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费用报销申请,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审核与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将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伤残鉴定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伤残鉴定后,可以根据伤残等级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其他待遇
除了医疗费用外,工伤保险基金还需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还需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注意事项
务必在工伤发生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首次工伤医疗费单位将无法报销,其他待遇正常申领。
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照常支付员工工资。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完成工伤认定和费用报销手续,以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医疗票据和证明材料,以便在申请报销时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