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消:
康复注销
如果残疾人的能力已达标,可以提供正规医疗机构的康复证明进行申请。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决定注销残疾证时,需要写明注销说明并签字,然后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区的残联提出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常居住地残联工作人员受理后,户籍地残联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标注残疾人证注销。
自愿注销
不论残疾人是否已经康复,只要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决定注销残疾证,可以填写注销说明并签字,然后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区的残联提出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常居住地残联工作人员受理后,户籍地残联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标注残疾人证注销。
撤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申请撤销
本人或亲属需持相关证件(如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当地残联申请撤销残疾证。
如是因康复已脱残,需提供相关的康复证明或医疗证明。
受理与评定
县级残联接到申请后,会进行受理,并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重新评定。
评定机构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
审核与注销
县级残联对重新评定结论进行审核,如评定结论显示已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将及时注销残疾人证,并收回《残疾人证》原件。
存档与备案
县级残联将注销的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并报设区市残联备案。
注意事项:
及时报告:如残疾人已康复或死亡,其本人或亲属或代理申办的单位、社区(村)委会应及时向乡镇、街道残联报告。
交回残疾证:在申请撤销残疾证时,需交回《残疾人证》原件。
所需材料:
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
残疾人的死亡证明。
残疾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残疾人及监护人的户口本。
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亲属的书面申请。
办理时间:
整个办理过程约需一周时间,具体进度可拨打当地残联服务热线咨询。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残疾人或其亲属可以顺利完成残疾证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