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被保险机动车无责任,保险公司也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被称为无责赔偿。以下是具体的赔付标准: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00元。
当事故发生后,无责任方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赔付:
及时报案:
无责方应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并提供事故相关信息,如对方车牌号、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
全责或有责方保险公司将进行查勘、定损,并出具查勘报告和定损单,无责方需确认签字。
赔偿处理
如果事故仅涉及财产损失,无责方保险公司将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
如果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无责方保险公司将在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注意事项
如果无责方已经就某些损失获得了赔偿,则交强险不再重复赔付。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可以累加,因为人的生命无法用金钱定价。
通过以上步骤和规定,无责方可以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获得相应的赔偿,从而减轻自身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