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厂倒闭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是具体的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工作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为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
特殊情况下的补偿
月工资高于三倍平均工资: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
综上所述,工厂倒闭时,劳动者应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按其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三倍数额支付,年限同样不超过十二年。此外,还需支付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