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完后,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或银行卡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转让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
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或贷款结清凭证(加盖银行公章或银行电子章)。
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证明
单位需要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携带上述材料,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等待审核与支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您。若准予提取,将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注意事项:
提取金额:可以提取不超过贷款结清当月为止的账户余额,若账户余额超过实际支出总额的,需按实际支出总额提取。
提取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时效:如果在整个贷款还款期间已经提取过公积金,那么提取的金额还可能受到房屋总价合同价格与已提取金额之间差额的限制。
其他提取情形:如果是为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详细的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提取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