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美国携带充电宝的规定如下:
总体限制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
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
具体携带数量
每名旅客最多可以携带两个符合上述条件的充电宝。
换算关系
由于100Wh等于20000mAh(以5V计算),因此携带的充电宝容量不应超过20000mAh。
建议
尽量选择额定能量在100Wh及以下的充电宝,这样可以无需航空公司批准直接携带上飞机。
如果需要携带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建议提前向航空公司申请批准,并且确保携带数量不超过两个。
遵守航空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托运额度、携带方式等。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时间有所更新,建议在出发前查阅最新的航空安全规定或航空公司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