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卡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挂失
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卡的挂失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挂失申请后,会告知挂失时的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并冻结该账户。
若以口头或函电方式申请挂失,须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逾期则挂失无效,冻结的个人账户将予以撤销。
准备补办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卡补办证明,需要由现公司开具,并加盖公司公章,证明单位名称、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提交补办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等待2周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新卡。
登报声明作废
在公积金卡挂失后,需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表》到本地报纸上刊登挂失作废声明。
见报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登报手续费凭证(留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补领新卡。
领取新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理完挂失手续并确认无误后,会开具《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通知》,并将该通知交职工本人送达其所在单位。
建议尽快办理挂失手续,并确保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汇缴状态,以便顺利补办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