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日期的大写填写规范如下:
年份 :直接用中文大写数字填写,如“贰零贰肆年”。月份
1月至9月:分别写成“零壹月”“零贰月”……“零玖月”。
10月:写成“零壹拾月”。
11月:写成“壹拾壹月”。
12月:写成“壹拾贰月”。
日
1日至9日:分别写成“零壹日”“零贰日”……“零玖日”。
10日:写成“零壹拾日”。
20日:写成“零贰拾日”。
30日:写成“零叁拾日”。
11日至19日:分别写成“壹拾壹日”“壹拾贰日”……“壹拾玖日”。
示例
2005年8月5日:
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2006年2月13日: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
注意事项
月份为1-10月的要在其前加零,10-12月的在其前加壹。
日为1-9日的在其前加零,10日、20日、30日要在其前加零,11日至19日直接写数字不加零。
大写金额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紧接其后书写大写金额,不得留有空白。
这些规范确保了支票日期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了因日期填写错误导致的退票或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