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
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证明您品牌在当地的影响力。
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异议程序
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后,商标局会听取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并在调查核实后做出决定。
无效宣告
如果商标已经被注册,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法律途径
如果异议和无效宣告均无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标撤三
如果抢注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谈判协商
通过谈判协商,让恶意抢注一方进行赔偿。
专业律师
将纠纷交给专业的律师处理,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商标注销
如果调查证实为恶意抢注,商标局可能会注销该商标,且注销过程不收取费用。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对措施,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您还需要注意,异议期间为从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且异议成功后,商标局只会驳回抢注者在您已经使用的产品上的专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