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不按时交房,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发出书面催告
业主可以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尽快履行合同,并约定一个最终履行期限。
催告期限通常为3个月,如果开发商在催告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业主可以行使解除权。
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业主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延迟交房造成的实际损失。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开发商强制交房,并赔偿损失。
购房者可以提供已交付房款的证明,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限期搬出房屋并赔偿损失。
收集证据
购房者在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时,应收集相关证据,如项目延期交房的证明、额外损失的证据等,以便在诉讼中使用。
注意诉讼时效
购房者应注意诉讼的时效性,了解延期交房的退房条件,及时采取法律行动。
共同验收新房
购房者在收房时应与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发现问题当面注明,并书面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
拒绝收房
如果开发商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如《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质量保证书》等),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以上措施,购房者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按时交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