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办理退休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基本流程
退休人员本人需携带身份证、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资格证、工资卡和协助认证表到本人居住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
对于居住在市外的离退休人员,则需要携带《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身份证、退休证和工资卡到居住地的市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认证签章后寄回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登记,视同认证。
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
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资格证
协助认证表
工资卡
社保转移的相关材料,如医保和社保缴费凭证
填写完整的退休表格,如《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等
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活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处理手册
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外地户口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将档案存放于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社机构,准确填写档案存放地有助于退休科调档核实视同缴费年限。
建议: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及时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所,获取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