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重婚

社会有识 · 2024-12-27 23:51:27

重婚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法律上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事实上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法律上的重婚

登记结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形成两个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伪造身份信息:有配偶的人通过伪造身份信息骗取并保留两次以上的结婚登记。

事实上的重婚

以夫妻名义同居: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也以夫妻自居,如举行结婚仪式、以夫妻相称等。

辅助证据:包括日常生活中的称呼、对外宣称夫妻关系、在特定场合(如医院签字、子女庆祝满月)以夫妻名义出现等。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事先知道:在与他人结婚前,明知对方已有配偶。

事后知道:在与他人结婚后,得知对方已有配偶,但仍然保持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形不构成重婚:

未形成法律效力:如果此前的登记结婚未形成法律效力,则后婚不侵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不构成重婚。

客观条件所迫: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强迫包办婚姻、婚后受虐待外逃、已婚妇女被拐卖等情况,由于受客观条件所迫,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因而阻却责任,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综上所述,重婚的认定主要依据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包括法律上的登记结婚和事实上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需考虑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有配偶。在具体认定过程中,需要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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