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支委的过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候选人条件
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酝酿提名的方法。
组织提名
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也可由支委会直接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考察与审查
对候选人进行必要的考察。
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选举准备
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报告。
准备工作报告,进行选举教育。
大会选举
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
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发放选票,进行投票。
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并宣布选举结果。
后续工作
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酝酿书记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以及其他委员分工。
向上级党组织呈报选举结果。
备案与批准
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新成立党支部的特殊规定
如果是新成立的党支部,书记也应由选举产生。
上级党组织任命的书记要先作为委员候选人之一参加选举,当选委员后,再作为书记候选人参加选举。
以上步骤应遵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