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的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公证的标的额大小以及具体的公证项目。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收费方式:
按房产市面价格的比例收费
如按照房产市面价格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一定金额(如100元)。
按标的额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在五十万元及以下部分,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则按较低的比例收费。具体比例和分段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特定公证项目单独收费
如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等特定公证项目,可能按照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的一定比例收费,或按固定金额收费。
按件收费
某些公证项目可能按件收费,如房屋转让、买卖公证等,具体标准因地区和公证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具体收费标准
五十万元以下:
按0.3%计取,不足两百元则按两百元收费。
五十万元至一千万元:
五十万元以下部分按0.3%收费,五十万元至一千万元部分按0.2%收费。
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
一千万元以下部分按0.2%收费,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部分按0.15%收费。
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
两千万元以下部分按0.15%收费,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部分按0.1%收费。
五千万元至一亿元:
五千万元以下部分按0.1%收费,五千万元至一亿元部分按0.05%收费。
一亿元以上:
按0.01%收费。
其他相关费用
公证费:由申请人缴纳,具体金额根据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评估费:房屋价格必须由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需交几百元评估费。
中介费: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交纳一定的中介费,具体金额需咨询相关中介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建议在办理房屋公证时,详细咨询当地公证处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和费用构成,以确保顺利完成公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