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
军人需要收集与离婚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确认管辖法院
军人应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般由军事法院管辖。
起草起诉状
军人需要起草离婚起诉状,详细列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提交起诉材料
将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并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特殊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总结:
军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先收集相关证据,确认管辖法院,并起草起诉状。然后,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并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在整个过程中,法院会依法保障双方的诉讼权利,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离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