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以下是立案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有犯罪事实存在
报案内容必须指向一个具体的犯罪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是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等任何一种形态。
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有犯罪事实的发生,而非单纯的猜测或误会。例如,在盗窃案件中,有监控录像显示嫌疑人实施了盗窃行为,或者有被害人的陈述、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等证据。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但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比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或者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属于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只能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或审判。如果案件不属于当地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比如跨地区作案、涉及特殊领域(如军事、外交)等,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立案程序
报案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会予以立案。
立案后,会通知报案人,并正式开始刑事诉讼程序。立案通知书是立案的重要法律文书,标志着案件的正式立案。
总结来说,立案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必须同时满足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属于管辖范围这三个条件,并且需要经过正式的审查程序。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公安或司法机关才会作出立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