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考勤记录是重要的证明材料之一。以下是工伤考勤的写法和相关要求:
考勤记录格式
考勤证明应包含职工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入职时间、工作岗位等。
详细记录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当时的情形。
工伤发生当天及之前的考勤记录,通常需要提供当天和伤前十天以上的同班次参考记录。
打卡规定
职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
用人单位可以使用IC卡、指纹、刷脸等方式记录考勤,并直接导出打印加盖公章。
若为纸卡记录考勤,则需提供纸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示例
兹证明,某某,身份证号XXXX,于2016年X月X日入职我单位做木工,我单位上班是早上9:00-12:00,下午12:00-16:00,其受伤时间是2016年X月X日13:00分,属于正常上班时间。
注意事项
考勤记录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伪造。
用人单位应对提供的考勤记录真实性负责。
受伤职工应在工伤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单位未申报,职工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工伤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从而有助于顺利完成工伤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