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僵尸企业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综合措施进行处置:
政府监管与政策支持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并识别僵尸企业。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产权激励和引入外部投资等手段,引导和扶持这些企业进行重组或改革。
企业自我救赎
企业自身应积极采取措施,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等,以增强市场竞争力。此外,企业可以考虑与其他企业合并重组,实现资源整合,提高经济效益。
金融机构的支持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提供贷款、资金支持等方式帮助僵尸企业渡过难关。企业也可以寻求专业的会计、咨询等机构的帮助,进行信息披露和财务审计,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可持续性。
市场机制与法治手段
利用市场化的金融信贷手段和行政化的财税政策解决资金问题,利用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兜底作用。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乃至破产清算,积极稳妥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分类处置
各地区应明确首批僵尸企业处置名单及后续处置名单,分类形成处置方案并推动实施。通过破产、重组等方式实现分类处置,有效开展僵尸企业处置之后的土地等资源再利用,盘活沉淀资源。
并购重组
对于长期不活跃的企业,应及时进行清理和注销。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将僵尸企业并入其他有实力的企业,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
破产法手段
对于无法持续经营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重整或破产保护,由债权人及相关利益人制定重整方案,进行资产重新整合。通过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征信立法,出台银行业征信修复规则、税务征信修复规则等,构建破产重整信用修复制度,加强信用修复机制,提高企业信用水平。
优化产业结构
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尤其是慎用产业政策,完善国资委对国企的考核指标,强化银行的预算硬化,多渠道化解过剩产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改制分流。
提高企业透明度
通过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信息透明度,防止企业以不当手段维持僵尸状态,鼓励企业规范经营或主动申请注销,避免税收逃避和漏税问题。
综上所述,解决僵尸企业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合作,采取综合性的方案,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推动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