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洗钱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方式:
换汇:
这是地下钱庄最常见的洗钱方式,包括将境内人民币输出境外换成外币,或境外外币输入境内换成人民币。这种方式可能涉及多次往返携带现金或利用多张银行卡进行资金拆分和快速转移,以规避国家对外汇额度的限制。
洗黑钱:
这种方式涉及将一些无法交代来源的资金通过账户倒转,变成合法合规的收入。资金不一定跨境,可能通过虚构贸易、投资等手段进行清洗。
对敲:
客户境内人民币账户转移资金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通过境外合伙人按实时汇率兑换等额外币资产,并按比例收取佣金。资金各自循环,表面上境内没有资金流出,也没有境外资金流入,交易通过“对敲”在特定时间段进行平账。
虚构贸易:
通过少报出口、多报进口的方式,在进口时报高于进口设备或原材料的价格,索取回扣、分赃款,并将非法所得留存境外。出口时则大幅压低出口商品价格,或将货款差额由国外进口商存入出口商在境外的账户。
投资:
地下钱庄牵线投资境外股市、债市、项目等,套现取回收益。
内外勾结:
地下钱庄与境内外出入境人员相互勾结,完成客户与地下钱庄的对接,实现资金的非法跨境转移。
利用空壳公司:
通过控制大量空壳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资金从对公账户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
这些手法通常涉及复杂的金融操作和多方参与,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建议加强金融监管,打击地下钱庄的非法活动,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