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的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基本工资计算
辞职后的工资应当按照 月工资除以21.75乘以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这里,21.75天是月计薪天数,是根据《劳动法》规定的。
加班费用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
一次性结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时间
劳动者离职后的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进行结算,通常在每个月的固定发放日期结算清离职前的工资。
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主动辞职且没有其他经济补偿,除非公司未缴纳社保,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工资结算与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综上所述,辞职后的工资计算主要依据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和月工资标准,同时还需考虑加班费用和可能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