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业主违约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损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违约方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定金,且违约方是收受定金的一方,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
赔偿损失:
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需遵循“可预见性规则”。
解除合同:
在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违约严重到无法补救的情况下,非违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法律途径:
如果上述措施无法解决问题,非违约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在处理过程中,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收集相关证据,如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支付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采取法律手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采取哪种措施,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